买房没有过户,如果你是把全部房款都给了原房主,风险很大,虽然房产证在你的手里,但是房管局系统里,这套房子的产权还是原房主的,如果他挂失房产证,重新补办一本房产证,然后把房子卖给别人,那你就麻烦大了,所以买房必须过户,如果不能及时过户的,必须要去公证处做买卖公正,可以先付一部分定金,必须打收条,把过户时间,违约责任写清楚,保证万无一失。
龙湖雅宝天钜售楼部小编不太清楚题主为什么买房时会出现这种情况。只能说,这种情况,风险非常大。
现实中,产生这种结果的原因很多,例如,房子可能还差几个月就满五了,稍微缓缓再交易、能节省点税费。但是,不管是什么原因,对于题主这个买家来讲,都不构成什么影响——购买方,支付的税费仅仅受到自己已有房产数量和交易房产面积的影响。
从理论上,房子没有过户,就意味着房子登记的还是原房主的名字,房子不属于题主。换句话说,原房主依然存在继续处置房产的可能。
这里有三个点要提醒一下题主:
我国不动产采取的是登记制度,“登记”这个动作,起到的作用,就是确定产权人。仅仅手持房产证,意义不大。对方完全可以以丢失等名义,进行补办。如果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且已经进行了网签,这种情况下,问题可能不会太大。
以下分别就上述三个点说明一下:
登记制度
没过户,就意味着题主没有登记。房产这项财产不同于其他财产。我国商品房的重要特性:一是价值巨大,基本可以认定为巨额财产,绝大多数老百姓家庭,估计就数房子最值钱了;二是我国商品房中有一个非常重要构成——土地使用权(土地不属于房产产权人所有,仅有使用权)。
这两个特点,构成了住房采取登记制度的原因:
保护产权人的巨额财产
明确土地性质和使用状态(毕竟占着国家的资源)而登记的结果,就是这套房子的产权人是谁、占用了哪块土地、占用了多长时间。
所以,可以简单理解为:只有完成产权人登记的房产,才真正属于购买人。换句话说,题主目前这套房子的状态是:钱花了,但是房子不是自己的。